项目编号:药剂科采购202303
我院根据临床工作需要,现将口腔科、手术室和导管室部分耗材重新询价。详情见附件一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注意事项
1、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,在2023年4月18日下午17时00分前,向医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。(可以邮寄)
2、供应商资质要求:
(1)必须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
(2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3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(4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、成交原则:由我院评标小组综合价格、质量、服务等因素,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4、供应商请按附件一的格式按序号分项报价,不报价的留空,在参与报价时,要求提供样品的未提供样品视为无效报价。
5、报价序号1和2的耗材需提供公司的危化品供应资质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6、交货期: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日起算7日内交货(交货地点:岳西县医院)。
7、付款方式:本项目不预付项目款,按我院财务管理规定付款。
8、耗材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“合同条款”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备注:
1、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函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);生产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;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复印件)。
2、供应商应免费送货上门,保证临床科室正常使用。
3、报价书中报价含:耗材、送货、税费等所有费用。
4、供应商如使用快递方式投递报价函,请在快递上注明。
三、编制报价函要求:
1、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耗材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。
2、提供该询价函要求的有关资料。
3、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、加盖公章;如为授权代表签字,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。
4、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或邮寄我院药剂科 (地址:安徽省岳西县医院药剂科----刘科长收)联系电话:0556-2183077
采购方:岳 西 县 医 院
2023年4月10日